2.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考试的第一天上午为笔试时间,音乐类专业测试时间将根据报名人数顺延。详情见各考点信息公告。
3. 我校已设考点省份考生可在其所在省考点报名考试,不得在其它省跨省报名。我校未设考点省份考生可以在其本人所属省级招办及相关考点允许的情况下按上表所示信息选择考点跨省报名考试。所有考生均不得重复报名,否则,将取消其专业成绩。
4. 我校未设点省份的招生计划将根据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布情况确定。分省计划数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来源计划为准。
5.考试报名费220元。
6.考生本人须持《XX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省专业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和3张免冠照片(1吋或2吋,黑白或彩色,均可),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表。
7.考试时,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舞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并报送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处理。